关于“科发系列”重大关联交易授信的公告
2026-5-11 最新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现将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科发系列”(本行主要股东梅州市科发实业有限公司、梅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重大关联交易授信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笔关联交易为授信类(贷款类和担保合作类),根据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本行向“科发系列”授信22500万元,其中:贷款类授信17500万元、担保合作类授信5000万元。按照本行2025年底资本净额192314.4万元计算,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为75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3.9%(大于1%),关联方统一授信为225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11.7%(大于5%),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科发系列”中的15户主体均属于“科发及其关联方”系列,基本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1 | 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91441400682492013R | 有限责任公司 | 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实业投资;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俞育东 |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坜明村梅塘东路121号创杰金融中心1301号办公 | 16981万元人民币 |
2 | 梅州市金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441400MA51BXM746 | 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谭国潜 |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办彬芳大道88号十三层 | 10000万元人民币 |
3 | 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91441400707577583E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性公路桥梁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公路桥梁建设配套设施的生产、加工、安装、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运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的项目,未取得审批或许可证之前不得经营);经授权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咨询;企业管理;水污染治理;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分支机构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陈静标 |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43号三楼305-308室 | 21064.1万元人民币 |
4 | 梅州市嘉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1441400MA4UX2MH6U | 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非食用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收购;木材销售;化肥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刘竞东 |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43号二楼206室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5 | 梅州市梅鑫建材有限公司 | 91441402MACQ3R5C23 | 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陈铮 | 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明阳村第十二村民小组(黄塘路三联停车场路口直入100米左侧第二间) | 300万元人民币 |
6 | 何伟峰 | 441402********0413 | |||||
7 | 杨爱芳 | 441402********1024 | |||||
8 | 刘竞东 | 441424********5778 | |||||
9 | 叶伟青 | 441421********6910 | |||||
10 | 叶崇亮 | 441481********016 | |||||
11 | 俞育东 | 441402********2011 | |||||
12 | 陈静标 | 441425********6814 | |||||
13 | 陈爱威 | 441421********271X | |||||
14 | 宋晓 | 441421********6435 | |||||
15 | 陈静标 | 441425********6814 |
(二)关联关系描述
本行主要股东梅州市科发实业有限公司、梅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行的股本15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2.5%,属本行关联方。梅州市科发实业有限公司由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梅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梅州市新金叶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梅州市新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由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
1.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由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4.1111%。
2.梅州市金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由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
3.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由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
4.梅州市嘉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
5.梅州市梅鑫建材有限公司由陈铮持股100%,法定代表人为陈铮,实际控制人为陈铮。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陈铮任董事)由梅州市嘉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3939%、梅州市陆鑫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铮)持股30.3030%,梅州市梅鑫建材有限公司与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存在股东关联和高管关联。梅州市嘉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由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
6.何伟峰为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7.杨爱芳为陈铮配偶,陈铮梅州市梅鑫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8.刘竞东为梅州市嘉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9.叶伟青为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10.叶崇亮为梅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梅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由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俞育东为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12.陈静标为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13.陈爱威为梅州市嘉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14.宋晓为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梅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5.陈静为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于2026年1月5日退出)。
综上15户主体与“科发系列”存在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
本行向“科发系列”授信22500万元,其中:1.贷款类授信:按照我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且利率不低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对手(借款人)利率;2.担保合作类授信:专业担保公司在采取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的前提下为第三方提供贷款担保,提供的担保范围、担保业务品种、担保限额及风险分担比例等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我行在与该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合作时,将严格按照《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操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5年12月末,本行的资本净额为192314.4万元。本行本次向“科发系列”授信22500万元,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为75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3.9%(大于1%),关联方统一授信为225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11.7%(大于5%)。
客户名称 | 授信金额 (万元) | 占资本净额比例(%) | 备注 |
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2.60 | |
梅州市金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00 | 2.34 | |
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4410 | 2.29 | |
梅州市嘉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500 | 3.90 | |
梅州市梅鑫建材有限公司 | 380 | 0.20 | |
何伟峰 | 80 | 0.04 | |
杨爱芳 | 40 | 0.02 | |
刘竞东 | 80 | 0.04 | |
叶伟青 | 80 | 0.04 | |
叶崇亮 | 80 | 0.04 | |
俞育东 | 80 | 0.04 | |
陈静标 | 80 | 0.04 | |
陈爱威 | 80 | 0.04 | |
宋晓 | 30 | 0.02 | |
陈静标 | 80 | 0.04 | |
合计 | 22500 | 11.70 |
五、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提交本行关联交易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因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为涉及主要股东的重大关联交易,故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朱超、梅雨、张海龙、郭伊楠对本笔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笔重大关联合法、公正,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存在损害梅州农商银行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科发系列”统一授信22500万元。
特此公告
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